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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同泰(60082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HRPCHRPC(SH:600829)2025-10-20 09:15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规范内部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 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广大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 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报送事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 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公 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 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