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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Shang Hai Zheng Quan Bao· 2025-10-20 19:29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朱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鉴保证季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784,592.89万元,同比增加16,784.48万元,增长2.19%。同比增长的主 要原因是: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 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 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 ...
人民同泰前三季度净利同比降逾四成
Bei Jing Shang Bao· 2025-10-20 12:19
北京商报讯(记者 丁宁)10月20日晚间,人民同泰(600829)发布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 营业收入78.46亿元,同比增长2.19%;归属净利润1.12亿元,同比下降45.69%。 针对前三季度净利下滑的原因,人民同泰表示,一是毛利额同比下降,主要是批发板块受集采等政策的 持续影响,毛利空间收紧;二是随销售变动,与经营相关的费用随之变动;三是依据应收账款账龄变 化,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 ...
10月20日晚间重要公告一览
Xi Niu Cai Jing· 2025-10-20 10:35
永和股份: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220.39% 10月20日晚,永和股份(605020)发布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7.86亿元,同 比增长12.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9亿元,同比增长220.39%。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 收入13.40亿元,同比增长11.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85.77%。 资料显示,永和股份成立于2004年7月,主营业务是氟化学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所属行业:基础化工–化学制品–氟化工 金力永磁: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161.81% 10月20日晚,金力永磁(300748)发布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3.73亿元,同 比增长7.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5亿元,同比增长161.81%。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 入18.66亿元,同比增长12.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亿元,同比增长172.65%。 资料显示,金力永磁成立于2008年8月,主营业务是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以及磁组件的研发、生产、 销售。 所属行业:有色金属–金属新材料–磁性材料 山河药辅 ...
人民同泰(60082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09:15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是否存在《股票上 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接受上 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 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管理要求的事项,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遵守国家保密法律制度,履行保 密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 ...
人民同泰(6008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09:15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机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 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核、监督作用。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 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 的签字确认。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 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保持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 ...
人民同泰(60082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09:15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选任、履职等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哈 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董事会秘书是 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 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的部门,董事会秘书负 责分管董事会办公室。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若原 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则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 3 个月内 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公司董事 ...
人民同泰(600829)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09:15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 为,维护信息披露公平的原则,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披露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 据、统计数据及正在策划或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对外报送信息 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二章 外部信息报送管理及流程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 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 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的 ...
人民同泰(60082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09:15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保证全体参会独立董事能够充分沟 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用现场会议、视频、网络会议、电 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或采取现场与通讯方式同时进行 ...
人民同泰(60082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09:15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 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 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 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机构,应当按照本 制度所规定的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及公司分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 ...
人民同泰(60082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09:15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规范内部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 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广大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 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报送事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 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公 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 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