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00083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管理,建立完善的投资决 策机制,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或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 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投资行为。公司通过收购、置换、 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 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 (一)股权投资,是指公司遵循发展战略,延伸产业链条、 扩展业务规模而进行的新设子公司、对子公司增资、合资合作等 股权投资活动; (二)项目投资,是指以特定项目为对象,直接参与新建项 目或更新改造项目有关的长期投资行为; (三)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 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1 等专业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