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鲁西化工(00083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Luxi ChemicalLuxi Chemical(SZ:000830)2025-10-20 09:45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鲁西化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 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 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 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经审计与风险委 员会审核同意,再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 1 控制人不得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