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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 营行为,明确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批准权限与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丽 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章 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的审批权限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具体包括: 上述交易不包括公司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以下类型的交易:(1)购买原材料、 燃料和动力等;(2)接受劳务等;(3)出售产品、商品等;(4)提供劳务等;(5) 工程承包等;(6)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其他交易,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日常 交易,仍包括在内。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