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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东谷(60395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襄阳长源东谷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 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在第一时间内, 报送证券交易所,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后,通过指定的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 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中期报告和 年度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 决议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 重大事项公告等,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