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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东谷(60395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订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制订和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正副董事长、董事 (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