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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00053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指《上市规则》第1.4条规定的除上 市公司外的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平信息披露"是指当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未 公开重大信息时,必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以使所有投资者均可以同时获悉同 样的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选择性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向一 般公众投资者披露前,将未公开重大信息向特定对象进行披露。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 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