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603506) -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行为的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南都物业服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本制度未规定的,适 用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 事会秘书做好相关工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由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