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603506) -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 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 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