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603506) -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Nacity ServicNacity Servic(SH:603506)2025-10-20 11:16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 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 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 主持。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独立董事能够充分沟 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书 面签署等方式召开。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六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 席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 行使表决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一名独立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独立董事 的委托,独立董事也不得委托已经接受两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