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外部主体提供资助的行 为,包括但不限于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被提供财务 资助的子公司其他股东中包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按照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规定执行。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行为,防范提供财务资助风险,明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包括"对内提供财务资助"和"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 对内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该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 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但下列 情形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