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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HZSYHZSY(SH:600191)2025-10-20 11:3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总经理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组织和行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依据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掌握国家政策、 法律、法规; (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廉洁自律,对公司事业忠诚。 第六条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