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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HZSYHZSY(SH:600191)2025-10-20 11:3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 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相关 人员,且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 数不少于二分之一。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