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奥微(688381) - 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形的说明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形的说明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奥微"或"公司")正在筹划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荣湃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湃半 导体"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本次交易完成后,荣湃半导体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 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 事项对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 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帝奥微电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