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30022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资金,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公司关联方, 以及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 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 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 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 广告费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