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30022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按 照谨慎授权原则,授予董事会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权限,并在章程中予以明确;超过股 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