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30022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与保密管理制度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与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所属子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关法规和本制度,在发生或即将发生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件时,及时告知董事会 办公室,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信息报告义务人在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负有 保密义务。 第二章 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出现、发生 或即将发生的重要会议、重大交易、重大关联交易、重大事件以及前述事项的持 续进展情况。 (一)本制度所述"重要会议",包括: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