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宝科技(3000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客观实际和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满离任、辞任、被解除 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