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聚 德(002186) -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包括:公 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总法律顾问等。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 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其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