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股份(00253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 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遵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 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 副董事长一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更换,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 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与 ESG、提名、 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