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益达(002137)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管理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职工代 表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的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离职包含以下情形: (四)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