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宝宠物(30149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 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