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宝宠物(30149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 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 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 息披露、停牌、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关义务的其他主体(以下统称"信息披 露义务人")。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发 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 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1 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