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金黄金(00050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招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招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 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 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 - 1 - 招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 策;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 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