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景食品(30090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 止行为的规定,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