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景食品(30090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公司所处行业、上下 游行业或相关行业情况,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公道正派;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董事会 决议,行使《公司章程》、股东会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二章 任职条件与聘任程序 第四条 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五)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具有团队精神,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