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景食品(30090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具体如下: (一)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1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