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望布艺(60500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提高 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众 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 独立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战略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战略委员会履行职 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连续 2 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以书 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 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行使下列主要职责: 第三章 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有 3 名成员组成,设召集人 1 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由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