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望布艺(6050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 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法规和《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 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 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