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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望布艺(6050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众望布艺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 含任职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退休、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