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水务(60018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了提高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 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 处理办法。 1.4 实行责任追究办法,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 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1.5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本办 法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 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重大不良 影响的; 本办法所指"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