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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水务(60018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ICWICW(SH:600187)2025-10-22 11:1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和主要职责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及实际控制 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筹备组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及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立即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