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水务(600187) -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条 为明确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的责任及权 利,规范总经理的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拔和任免,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 通过本工作制度规范总经理的工作,使总经理的工作程序化、制度化。公司可根据内部管理 或外部活动等需要将总经理称为总裁,副总经理称为副总裁。总裁和总经理具有相同的含义, 副总裁和副总经理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三条 总经理及其管理团队应严格按照本工作制度履行其运营和管理的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应具有业界公认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及从业经历。具体包括: (一)具有敬业诚信的基本职业素养和领导团队共同奋斗的个人魅力; (二)具有担任同等规模的相似企业(知名度、资产规模、人员、项目规模等)的总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