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水务(60018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 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 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的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 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按照本制度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并遵循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合同或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五条 公司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