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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水务(600187)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ICWICW(SH:600187)2025-10-22 11:1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战略,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 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