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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水务(60018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ICWICW(SH:600187)2025-10-22 11:1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除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除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 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 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