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环科技(30054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六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