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600160)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关联 交易实施指引》《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二)公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有关责任人违反本规定的,公司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 分或处罚;公司关联人违反本规定的,公司督促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报监管部门对 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惩戒。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