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600160)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本办法规定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信息披露的 原则、内容、标准、职责划分、程序、媒体、保密责任和措施以及相应的违规责任, 对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了规范。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 1 范围 2 职责 2.1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2 公司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 2.3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处理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 2.4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 2.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人,以及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承担相应的 信息披露义务。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办法。 3.1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4.1.1 为了规范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