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600160)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条例(2025年修订)
ZJJHZJJH(SH:600160)2025-10-23 08:46

第二章 总经理聘任与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通过后,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提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条例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公司总经理的职责,保障其规范、 高效地行使职权,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运营效率,保护公司、公司股东、公司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法律法规及《浙江巨化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工作负责人,执行董事会的决议,主 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协助总经理工作,依据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分 工和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