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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源煤电(600971) -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HYMDHYMD(SH:600971)2025-10-23 09:16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公司股东利益,确保公司规范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与管理》及《安徽恒源煤 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四)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及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筹划、 论证、决策环节等可能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信息的人员;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 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 或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 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应 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并由董事会秘书按照信 息披露相关要求向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