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智明达(68863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承诺--李铃
ZMDZMD(SH:688636)2025-10-23 10:01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四)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本人李铃,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董事会提名为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等方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 经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