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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ConSTConST(SZ:300445)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离职管理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稳定性,保障公司及 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离职情形 董事离职包括以下情形: 1. 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 2. 主动提交辞职报告; 3. 股东会决议解除职务; 4. 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括以下情形: 1. 任期届满未连聘连任; 2. 主动提交辞职报告; 3. 董事会决议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