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