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 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 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决策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 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