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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ConSTConST(SZ:300445)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北京康斯特仪 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