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行使《公司章程》及 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向其报告工作,在股东会闭会期间管理公司事务。 第二条 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设董事长 1 人,副董 事长 1 人。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