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集团(603977)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Guotai GroupGuotai Group(SH:603977)2025-10-23 11:02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 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 举,由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党委组织部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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