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集团(603977)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 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 会及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 (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 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融资 决策及ESG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 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 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 ...